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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国资简报(2014)第二期
2014-10-28

2期(总第11期)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2014420

 

 

张福庆调研指导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

 

318,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福庆来我委调研指导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樊全华陪同调研。

在听取陈鑫英主任对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后,张福庆强调,市国资委是代表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的职能部门,实现国有经济更好效益的担子重,责任大,要切实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管理,做好顶层制度设计。要认真贯彻执行我市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经营,促进国有资产进一步优化和战略性新型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二是抓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吸收和带动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加大政企分开力度,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大集团企业;三是抓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型机关建设。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把服务企业发展、维护职工利益作为工作的落脚点,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国资监管干部队伍。

 

我委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经过近两个月的努力,我委全面完成了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据初步估计,目前,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土地、房产)价值210亿元。其中房产面积达到140(办公用房及其它用房、店面及经营性用房和住房),可融资房产价值达50亿元;地产面积达到620,可用于融资的地产价值达110亿元。

此次清查工作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经营和有效处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委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座谈会

   

414,我委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座谈会。各县(市、区)国资局领导、各监管企业负责人以及委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陈鑫英主任通报了市国资委2013年工作,对2014年工作安排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进行了座谈。

会议对开展国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了部署,对2013年度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

 

我委召开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

 

38-10日,党委中心组就加强作风建设、践行群众路线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学习。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了集中学习。

学习期间,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和《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材料,观看了《红色故事汇》、《管好身边人》等电视专题教育片。

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陈鑫英就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全体党员就学习活动交流了学习体会。

 

我委开展“转作风、炼真功、争一流”专题活动

 

为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近日,我委在国资系统开展了以“转作风、炼真功、创一流”为内容的主题活动。

“转作风”就是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文风、会风、学风等方面取得实际转变。

“炼真功”就是围绕解决不懂、不会、不精和缺乏探索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问题,在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服务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能力上取得实质进步。

“创一流”就是围绕解决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小进则满、闻功则喜,缺乏勇争第一和创造精品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取得一流的工作业绩。

 

【工作动态】

320日,省国资委张启元巡视员、产权管理处黄立刚处长一行来我市调研民企发展工作,委主任陈鑫英陪同调研。

324日,市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市人防设施管理所、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10家店面进行了公开招租,三年期租金成交额42.97万元,比原租金增长46%

324日,我委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会,县(市、区、景区、园区)国资局、各监管企业同志就委领导班子、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41日、8日,《鹰潭日报》分别刊载委主任陈鑫英《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当好国有资产“守护神”》、《弘扬焦裕禄精神 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确保国资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明显实效》两篇署名文章。

43日,我委被市政府授予“2013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市直部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44日,我委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赴贵溪市革命烈士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自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近期,鹰潭酒店集团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了“爱我鹰潭 兴我酒店”建言献策活动,并对收集到的优秀建议进行了表彰奖励。

 

 

 

 

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人大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省国资委。

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发:县(市、区)政府国资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资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国资局,各监管企业。

签发:陈鑫英    审核:徐瑞云    责编:吴国政  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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