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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国资简报(2013)第二期
2014-10-29

2期(总第7期)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2013531

 

 

我委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国资监管体制

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415,全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会议通报表彰了全省国资系统先进单位,3个设区(市)国资委作了典型发言。我委被评为“2012年度全省国资监管体制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纪委书记徐瑞云作了题为《构建国资监管新格局努力实现工作新跨越》的典型发言。

座谈会上,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陈德勤充分肯定了一年来鹰潭市国资委在创新国资监管体制机制,构建“全覆盖”监管格局,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以及国企改革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认为鹰潭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特设机构,职能定位准确,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突出,值得各地学习借鉴。(委办公室 供稿)

 

我委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经营性房产公开招租工作

 

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公开招租工作,近日,我委会同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公开招租和租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鹰国资字〔201314号)。《通知》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出租程序、租金及税费交缴、租金管理使用以及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产权交易中心 供稿)

 

我委出台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切实履行好出资人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职责,规范监管企业行为,日前,我委下发《关于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鹰国资字〔201322号)。《暂行规定》对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程序和方式以及未按要求履行报告义务所应承担的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为推进监管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奠定了基础。(统计评价科  供稿)

 

我委召开国资监管系统信息与宣传工作会议

 

422,我委召开全市国资监管系统信息与宣传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并学习了全省国资监管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暨网络舆情培训班、全省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指导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对做好今年全市国资监管系统信息与宣传工作进行了部署。

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徐瑞云就做好信息与宣传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符合实际的宣传工作机制;二是要利用好江西国企网、市国资委《工作简报》以及省、市各级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三是要抓好信息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反应快的宣传网络队伍;四是要强化考核激励,为做好信息宣传工作提供机制保障。(委办公室 供稿)

 

省国资委检查指导我委产权管理和交易工作

 

42,省国资委产权管理处处长黄立刚、省产权交易所交易部经理万里青一行4人莅临我委检查指导产权管理和产权交易工作。陈鑫英主任介绍了去年以来我市国资监管及产权管理工作; 副主任郑晓斌、熊新乐分别就国有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管理和产权交易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黄立刚处长在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我委产权管理和产权交易工作,认为我市产权管理和产权交易工作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快,产权管理水平提升快;二是新,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管理制度有创新;三是实,产权重新登记工作抓得实;四是好,产权管理及交易工作成绩好。并对进一步做好产权管理和交易工作提出了建议。(产权管理科 供稿)

 

 

[工作动态]

    416教育财政、人保部门联合转发了省国资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我省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并就解决2012年(含)以后每年新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进行了安排。

427,第15次市长办公会议听取了鹰潭宾馆改扩建项目情况汇报,会议明确要求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将鹰潭宾馆改扩建项目打造成中心城区的地标性建筑。

日前,我委完成对中国四冶201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综合八个方面的考核指标,中国四冶得分116.7分,实现利润3772.24万元,获得各类奖项11项。

54,中国四冶在铜苑宾馆隆重举行“读书励志青年演讲比赛”,以特殊的方式纪念中国共青团成立91周年暨“五四”运动94周年。

近日,我委熊新乐同志撰写的《发展壮大国资企业 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调研文章分别在市委《调研参考》、市政府《综合与调研》和《鹰潭日报》等内刊及媒体上刊载。

512,以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副处长王胜波为组长的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企业创业人才考察组一行3人来我市考察,陈鑫英主任看望了考察组一行,纪委书记徐瑞云陪同考察。

528,我委被市综治委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纪委书记徐瑞云被评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报: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市人大主任、副主任;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省国资委。

送: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发:县(市、区)政府国资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国资局、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资局,监管企业。

签发:陈鑫英    审核:徐瑞云    责编:吴国政  王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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