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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2018-01-17

毛春堂、桂希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市直单位闲置用房用于解决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本级政府解决。根据“国有资产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原则。”月湖区社区属月湖区管辖,其工作办公用房及服务用房,应由月湖区政府统筹解决。

二、调剂处置情况。2015年市直有关单位迁至市经济大厦后,市国资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部分空置资产进行了处置,有效地发挥了国有资产的效益。目前,剩余空置房屋处置市政府明确:一是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单位原办公楼及附属物资产,资产规模较大,拟用于招商吸引有实力的创投企业建设或构建电子商务平台;二是调剂给办公用房紧张的市直单位。调剂处置后,已无空置办公楼。

 

人:潘 

联系电话:6441109

           

                

2017年6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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