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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亚洲版官网关于所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
2014-11-13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鹰潭市市直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市监管企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监管企业是指鹰潭市人民政府授权bet365亚洲版官网(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和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对外投资、担保,国有股权转让,涉及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生产经营行为、事件,涉及企业稳定的事件,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票)情况,企业薪酬管理,重要子企业主要负责人变动等。

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须报市国资委批准(备案)的重大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重大事项的报告分为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

报告事项须经市国资委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第五条  所监管企业在决定全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或对其重要子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股东权利前,应按本规定征求市国资委的意见。

第六条  按本规定应向市国资委报告或备案的监管企业及其子企业的重大事项,应逐级上报,并统一由监管企业(集团)上报市国资委。

第七条  报告事项和备案事项一般以书面形式上报,如有紧急事件应先及时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完成报告。

第八条  以下事项为报告事项:

(一)所监管企业制订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其实施办法;

(二)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年度投融资计划(含相关风险评估方案);

(三)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未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重大投资项目、超过年度投资计划中该项目预计投资额10%以上或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投资的;

(四)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向境外投资或拟从事股票、期货、证券等高风险业务的;

(五)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转移、转让主要盈利项目、主要业务销售渠道的;

(六)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发生国有产权变动、重大资产购进和处置、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资产损失核销情况的;

(七)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

(八)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兼并、重组、合并、分立、破产、改制、解散或变更企业方案,企业年度职务消费方案,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企业年度收入分配方案等;

(九)所监管企业年度计划的大额资金使用、超预算的较大额度资金使用、较大额度的非生产性资金使用以及重大捐赠、赞助等其它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所监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的;

(十一)所出资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聘用、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以及其它重要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二)所监管企业需要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事项;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向市国资委报告的事项。

第九条  以下事项为备案事项:

(一)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年度经营计划;

(二)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三)所监管企业及其子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情况;

(四)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的重大融资活动;

(五)所监管企业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及三总师等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票)的情况及所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及三总师等高管人员持有控股、参股公司股份(票)的情况;

(六)所监管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变更主营业务(含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种资质的转移)、转让核心技术和著名品牌的;

(七)保值增值监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聘用、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以及其它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八)所监管企业向市政府职能部门报告的各类突发性事件;

(九)所监管企业报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报告行政审批的事项。

第十条  所监管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和经营计划应在上一年第四季度报送市国资委。

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应将调整原因、内容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第十一条  对于不按本规定报告企业重大事项的,或故意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所监管企业,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企业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涉及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管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应报告和备案的重大事项中涉及人事问题的由企业向相应的主管部门另行报告。

第十三条  国有参股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前,国资委派出的股东代表、董事应提前7日向国资委报告,并履行其相关职责。

第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由市国资委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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