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市国资委坚持将“转作风、炼真功、创一流”的“自选动作”贯彻到业务工作中。目前,该委已全面完成了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并对可处置的国有资产提出了处置意见,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清查步骤上做到“转作风”。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制定清查工作安排表,有效避免了在清查过程中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在处置意见上做到“炼真功”。在对当前可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认真梳理后,对市中级法院原办公大楼及市房管局管理的直管公房、保障房提出公开挂牌等多种形式的处置建议。
在办事效率上做到“创一流”。在多方努力下,本次清查提前一个月完成,据清查统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价值约210亿元。其中房产建筑面积达到140万平方米,可融资房产价值达50亿元;地产面积达到620万平方米,可用于融资的价值达110亿元 。